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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审计结果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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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开
发布时间:2014-12-05 15:19 来源: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旅游局、县司法局和县卫生局及其部分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县直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廉租房建设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校安工程等实施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我县经济“全面转型、加速崛起”这个总体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

——财政收支总量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度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3.2亿元,较上年增长20%,其中: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58亿元,较上年增长6.5%。财力总规模达24.7亿元,较上年增长38%,其中:县本级财政预算内可用财力20.27亿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19.78亿元,较上年增长20.9%,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75亿元,增长15.06%。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全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达15.11亿元,占整个财政支出的76.4%,进一步突出了“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  的总体支出原则。

——财政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落实“营改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所得税优惠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完善了县财政与开发区之间的财政分配体制,出台了《青阳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县直各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调查统计,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

——加大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突出对重点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大重点工程建设投入。安排了“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7060万元,南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及市政工程资金5.7亿元,扶持机电制造业首位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奖励资金8356万元,再就业和小额贷款担保保证金430万元等,这些重点投入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基础设施面貌和投资环境,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随着我县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发展需求与财力保障的矛盾日益突出,支柱产业不多,税源有限,财政收入实现再跨越的压力增大,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显现,预算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013年非税预算外资金账“应缴预算收入”科目反映当年余额1081.6万元未缴库,上年结余部分686.9万元,合计未缴库金额1768.5万元。

2、以“暂付款”名义支拨库款。2013年,拨付县财政局经建科用于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318国道升级征地拆迁支出3200万元,该部分资金实质为财政支出,因年终财力结算不足,账面列“暂付款”科目反映。

3、部分基建项目拨款手续不完整。2013年县财政拨付县住建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795万元、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资金1705万元,资金拨付仅依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政府函告、签署领导意见的资金申请报告,未附相应项目的工程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等详细信息。

4、非税票据监管力度不够,票款同行执行不到位。对各单位领用财政性票据所收款项是否全部缴入财政专户,非税局未完全核实。

5、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截止2013年底,县财政局国库科、农业科、农发办项目资金往来科目历年结转余额计1.32亿元长期未进行清理。

6、少征地方税等收入338.7万元。2013年我县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合计4.64亿元,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当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合计应收4311.7万元,实收3973万元,三项合计少征收入338.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审计了县旅游局、县卫生局以及县司法局等三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部门和单位重视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收缴九子岩门票提成和房租。县旅游局管理的安徽省青阳县九子岩景区与皖北煤电在签订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和旅游资源租赁协议书中约定:“当年门票提成和房屋租金旅管会应得部分应由皖北煤电在次年130日前一次性付清”,截止审计日,2013年度门票提成和房租收入没有按照协议书如期收缴。

2、使用已废止票据。截止审计日,县旅游局仍在继续使用县财政已废止的往来结算票据。

3、基层信息化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四制”不健全。县卫生局下属卫生院网络改造工程、卫生局电池机房维修工程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均未实施招标,且卫生院网络改造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的支付缺乏可靠依据。

4、公务卡结算存在安全隐患。县卫生局及下属二级机构报账员公务卡涉及资金规模较大,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2013年通过卫生局公务卡支出68.28万元,占当年经费支出的27.1%;通过卫督所公务卡支出61.61万元,占当年经费支出的33.2%,通过血防站公务卡支出175.2万元,占当年经费支出的38.2%

5、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县卫生局下属卫督所2013年将3.53万元招待费支出列“会议费”科目核算。

6、收入入账不完整。县司法局2013年度85万元专项补助收入未入账。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2013年主要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该项目审计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情况,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情况。2013年,安徽省分解下达青阳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050套,基本建成任务2050万套,已全部完成任务。2013年,青阳县通过实物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12503125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701731人。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环节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九子东路3#4#楼公租房和开发区公租房项目在设计、勘察、监理等环节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

2、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部分空置超过1年。青阳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的保障性住房总计471套,分别为:南华小区廉租住房4套、光明新村廉租住房32套、和平新村廉租住房82套、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80套、和平新村公共租赁住房87套、天宇物流公共租赁住房186套。由于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过少导致部分保障性住房空置。

对于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4年2月底,已根据审计建议出台和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等4个。2013年底已完成200余户非青户籍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租房的申请审批,截止20149月底已配租125户,其余正陆续实施配租中。

(二)县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4年对县国资办管理的县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核实了20121月至20136月期间血防站、社保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县粮食局、县商务局等单位下属企业以及城市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共计25家公司企业经营性资产的总值、经营性收支以及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

截止20136月底,7家行政事业单位账面固定资产合计1245万元,经营性资产均为门面房,房屋出租面积为3240.6平方米,资产经营性收入合计56.64万元;25家公司企业单位账面流动资产合计2.59亿元,账面固定资产净值合计1.03亿元,经营性收入合计1.14亿元,支出合计0.74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实物与账面不一致。县粮食局、商务局、水务局、农委、供销社及县经信委下属部分单位部分房屋、土地、苗木未登记固定资产或登记但未入账;县经信委、林业局部分下属单位由于登记表登记不详细等原因,部分实物与登记表难以核对一致,入账与否及价值不详或价值难以区分,县林业局下属木竹公司未设固定资产台账,具体资产情况无从核实,账面仅小汽车登记入账。

2、实物管理不规范,资产未及时清理。县经信委、林业局、粮食局及县商务局部分下属单位房屋或土地被拆除、改扩建或被占用,部分设备已报废或长期闲置,实物管理不规范,涉及的资产账面价值未做调整处理。

3、资产产权归属不明,无人监管。县农委下属原种子公司资产产权归属情况不明,使用管理现状不明;归属于原青阳县自来水厂位于蓉城镇西峰路的房屋(建房注册号34076,房面积共1247.66平米,原值67.73万元)目前产权归属不明。

四、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

2013年7月至20146月,县审计局共完成了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结(决)算审计,包括廉租房建设项目、齐心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朱备学校教学楼等22个校安工程、童蛤路改建工程、天柱北路(318国道至新蓉城小学段)道排工程、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报审工程结算总造价2.68亿元,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466万元,平均核减率为5.47%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超概算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广德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水利厅核定概算总投资565万元,但实际完成总投资额为738.4万元,超概算173.4万元,超出比例达30.7%;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综合楼工程,县发改委批复总投资额为30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额为354万元,超概算54万元,超出比例达18%。且项目建设单位均未就相关事项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2、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监理报酬。广德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约定监理报酬按实际工程造价的2.5%计取,另计平行检验费用8000元,但总费用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15.01万元。实际工程结算总价661.8万元,应支付监理报酬15.01万元,而项目建设单位已支付监理费16万元,多支付0.99万元。

3、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后,仍在建设成本中违规列支办公费、交通费、车辆保险费等与该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计1.8万元。

4、建设单位管理费、招待费超支严重。县城区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入账管理费支出76.9万元,其中,招待费支出为30.3万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该项目招待费支出超控制指标24万元。审计已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5、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书面承诺为该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而实际仅有1名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且召开工地例会、签发工程变更单、计量、编写监理日志以及对承包商报送的竣工结算审核确认等监理正常工作均未得到有效开展,违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审计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支付监理报酬1.4万元。

6、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青阳县2011年第一批通村公路工程、2011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县交通运输局未按规定将“公路建设资金”账户内资金拨付建设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局进行统一核算,而是将部分资金直接支付给承包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建设单位违规接受工程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不合规票据合计金额1418万元。

7、施工质量存在安全隐患。2012年校舍安全加固工程,现场踏勘发现,部分外墙面粉刷层的钢筋部位已有明显裂纹出现,进而会导致钢筋锈蚀、腐烂,加固工程质量不容乐观。

8、合同主体资质不明,履行合同不严谨。2011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设计人为池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和浙江华汇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分公司两家公司,经审计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由浙江华汇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文件却加盖了浙江华汇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分公司公章和浙江华汇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专业章;县交通运输局将该工程设计费用39,780.00元支付给池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五、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监察局、审计局、县政府督办室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本年度审计项目已采取措施或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有:

1、本级预算执行方面。县财政已将暂付款名义支拨库款3200万元于2014年度调整为基金支出,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2014年初已全部缴入国库, 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清理核实,对于非税票据票款同行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建拨款手续不完整、少征收入等问题,财政部门正在陆续整改处理中。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县旅游局已将九子岩景区2013年度门票提成和房租收入于6月底收缴到位,已停用废止票据并已报送县非税局核销;县卫生局和县司法局对于公务卡结算存在的安全隐患,基层信息化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标、签订合同,收入入账不完整问题,已经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了审计整改,并制定了相关的内控制度。

3、政府投资审计方面。部分已在审计期间或结束后一段时间由建设单位完成整改。涉及广德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超概算、校安工程少量质量等问题,审计已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了磋商,目前仍在整改中。

对其他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政府将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将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的完整性。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规范公款支出消费行为;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的监管,规范公务卡结算行为,严格执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规定,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防止资金滞留、长期挂账等现象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财务核算。强化政府投资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按工程进度下拨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