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2.2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9.2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审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万元,共公务接待117批次,1024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比较减少了0.4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单位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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