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青阳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5月,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财政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和经济责任审计局等三股一局一室。现任县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四清,副局长钱峰、郭敏芝,总审计师王东升,纪检组长张宏实,党组成员赵从贵。 二、部门(单位)职能 (一)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内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 (二)向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收支; 3、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源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收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规定,组织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县建设项目进行 审计监督。 (七)承办县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和县属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办理大案要案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办经济案件。 (九)承担局机关审计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审计事务。 三、2014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青阳县审计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18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85万元。支出预算185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万元,12%,医疗卫生支出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7%。
2014年青阳县审计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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