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91202/201905-00014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5-28 | |
| 废止日期: |
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9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六稳”要求,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加快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目标要求
2019年,县审计局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审计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力度。
(二)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围绕财政、金融、国企国资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密切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情况,揭示影响改革发展方面存在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
(三)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按照分类推进、板块轮动的模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统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四)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19年计划安排5类22个审计项目,其中1个法定项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组织实施9个审计项目,县审计局自行安排组织实施12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2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涉企保证金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组织方式:财经审计股在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县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2.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农村污染治理政策落实、规划计划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在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8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财政审计
安排县级财政审计项目7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重点事项审计调查项目 3个,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县建投集团)1个。
3.县本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关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收益、非税收入等资金进行审查,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预算分配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财经审计股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4.2018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重点项目支出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经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原县教育局)等2个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4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5.“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该项目为省审计厅组织的省市县联动审计项目,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揭示在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维护、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提高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综合监管水平,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组织方式:财经审计股在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6. 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对2017-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资金、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环保专项资金,揭示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落实、管理规范、绩效提升。
组织方式:财经审计股在市审计局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4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7.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 2020 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情况等,坚决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在市审计局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4月底。
8.2018年度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县建投集团)。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重点关注上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决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计划安排对县建投集团下属青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金三角综合服务中心、青阳县城市建设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和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在县审计局指导下,由县建投集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依次对上述4家公司组织审计。审计结果报县审计局备案。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底。
(三)专项审计
9.机构改革涉及单位2019年度公务消费支出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县定)。
审计目标:以平稳有序推进县级机构改革、维持机构改革期间良好的财经秩序为目标,强化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县级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县审计局直接实施4个,市审计局授权县审计局实施2个)。其中,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
10.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拟对酉华镇、木镇镇(市审计局授权)党委和政府共4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1.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拟对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县农委)、县教体局(原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2.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根据市审计局授权,拟对青阳县法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交叉审计。
组织方式:县经责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8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县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6个。
13.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在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着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目标,重点关注列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青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在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5.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控制成本、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等国家重大宏观政策落实情况。本年度计划安排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跟踪审计、青阳至陵阳县道公路工程(一期)竣工决算审计、朱陵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青阳县文化中心室外景观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组织方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等各级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全力以赴完成好2019年计划安排的各项审计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青阳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计划执行。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股室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强化统筹指导。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对同一个单位实施多个审计项目的,制发一份审计通知书,实行集中统一进点。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以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加大各业务领域审计项目融合力度,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更好发挥监督合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四)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和把握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宣传纪律。
(五)提高审计效率。坚持科技强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从严控制现场审计时间,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个月以内,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撤离被审计单位,如需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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