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索引号: 003291843/201606-00030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6-08
废止日期: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发布时间:2016-06-08 14:59 来源:计生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二十七、县卫生局
1803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
1804 2 医护人员职业注册许可 行政审批
1805 3 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审批
1806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
1807 5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
1808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行政审批
1809 7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
1810 8 医疗广告许可 行政审批
1811 9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2 10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诊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3 11 对医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4 12 对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5 13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国家质量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6 14 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7 15 对医疗机构未依法承担传染病防治法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8 16 对采供血机构未履行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义务导致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19 17 对未依法严格管理传染病病原样本、菌种毒种、检测样品及血液制品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0 18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施工或未采取必要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1 19 对疫苗接种单位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2 20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3 21 对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4 22 对医疗机构处方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5 23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6 24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7 25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8 26 对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29 27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0 28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非法行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1 29 对乡村医生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2 30 对血站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3 31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未经批准生产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4 32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室工作人员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5 33 对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6 34 对违反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7 35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8 36 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9 37 对违反艾滋病防治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0 38 对单位个人违反国内卫生交通检疫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1 39 违反传染病防控及消毒院感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2 40 对医疗机构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3 41 对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4 42 对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5 43 对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母婴保健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6 44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7 45 对违反放射诊疗职业防护和放射防护器材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8 46 对医疗机构或个人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9 47 对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0 48 对医师药师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1 49 对违反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2 50 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3 51 对医疗卫生机构或其它单位及人员违规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4 52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行政强制
1855 53 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
1856 54 取缔非法行医 行政强制
1857 55 取缔非法采集、销售、倒卖、出卖血液或原料血浆的组织、机构和活动 行政强制
1858 56 临时隔离应急医学措施 行政强制
1859 57 强制检疫措施 行政强制
1860 58 强制消毒 行政强制
1861 59 封闭、封存、销毁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行政强制
1862 60 封存、销毁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 行政强制
1863 61 卫生行政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人员、医疗废物、病原微生物) 行政强制
1864 62 卫生行政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事故和病原微生物人员) 行政强制
1865 63 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安全隐患查封、扣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行政强制
1866 64 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 行政强制
1867 65 医疗机构名称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1868 66 综合、专科医院等级评审 其他权力
1869 67 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发放 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