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被安徽省旅游局评为“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先进单位”。
2016年度,按照国家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在市旅委的正确领导下,池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认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及纠纷,积极做好旅游纠纷的调解工作,节假日期间,确保24小时电话接听,热情解答客人咨询,及时调解游客的投诉,化解旅游纠纷和矛盾。特别是在全省组织实施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建立信息通报、投诉转办等机制,坚持每周编发工作简报,研究整理整治工作信息和市场动态,供领导决策。积极与报纸、电视台、网络媒体互动沟通,正面引导和宣传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主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重点打击假导、黑车、诱导欺骗游客等违法行为,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文明燃香专项整治活动。2016年,共受理旅游投诉40起,已全部结案;办理1起行政处罚案件,罚款6000元。
今后,我市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旅游业质监执法工作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建立“1+3”旅游综合执法模式,加大市场整治,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撰写/吴海燕;签发/李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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