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和《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生产、经营、调运和使用造林绿化苗木以及违规调运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严防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保障生态安全,现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苗等检疫联合执法行动。现将《全县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实现该项联合执法的常态化,今后全县林木种苗和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参照本方案实施。
2018年2月28日
报送:省林检局、市林业局
青阳县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以下简称“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省、市《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达到以下几点目的:
(一)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和林业植物检疫监管,把好造林绿化用苗和松木及其制品调运关,从源头上预防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
(二)建立联合检查执法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调运和使用林木种苗以及违规调运木材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加大联合检疫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逃避检疫、未经检疫擅自从疫区调运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增强检疫执法的震慑力,构建检疫执法新常态化。
(四)加强林木种苗及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升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林业发展环境,维护林业生产经营秩序。
二、行动内容
联合执法行动的重点:一是从外地调入的林木种苗检疫检查,特别是来自省内外疫区的带土球苗木;二是木材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尤其是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三是严禁带有疫情的林木种苗用于造林绿化,严禁带有疫情的松木及其制品进入我县;四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
(一)抓好林木种苗产地检查。对辖区内种苗繁育基地、苗木市场以及种苗集散地实施全面检查,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及管理工作的督查,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检疫登记建档,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苗木不得出圃,严禁销售和调出无检疫证书种苗。
(二)抓好造林绿化用苗检查。全面检查林业增绿增效等重点工程、绿色长廊建设等造林绿化用苗,登记苗木的来源和检疫等情况。禁止使用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绿化,禁止将美国白蛾疫区的苗木调入。对本辖区生产经营的苗木,查验是否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本辖区外调入的林木种苗,查验是否持有《植物检疫证书》,特别注意是否来自美国白蛾疫区,对来自疫区的林木种苗,不论是否持有《植物检疫证书》,检疫机构必须进行全面复检。
(三)落实验收检疫考评。把苗木检疫质量作为造林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造林质量验收与检疫绩效考评一并布置,检疫人员一并参与综合考评;加强新造林地跟踪调查,对使用从美国白蛾疫区调入种苗的造林地,要组织专项检疫调查,严密监测疫情,及时封锁发现的疫情,责令限期除治扑灭,对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新造林地,核查验收按不合格处理。
(四)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要严厉查处违法调运、加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对辖区内物流领域、建设工地、涉木企业和市场等场所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全面检查,核查登记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和数量,有无《植物检疫证书》,货证是否相符。对工程、工地等进行巡查,督促执行松木使用备案制度。对松材线虫病高风险区松木实行定点加工和安全利用,完善企业检疫登记、报检、承诺、台账等制度。重点检查疫木定点企业是否非法收购、加工和经营疫木等行为,此外对非松木加工企业和个人检查是否违规加工经营松木及其制品行为。加强对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进货源头可溯、除害处理过程规范、销售流向清楚。
(五)违法调运案件查处。各木竹检查站和森林植检疫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执勤,严把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制品调运关。发现未经检疫擅自调运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
三、行动安排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联合执法行动从2018年1月开始到2018年12月上旬全面结束。
(一)准备阶段:2018年1月份。
一是成立组织。由县林检局、种苗站、林政科、林技中心、森林公安参加的领导组织,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组建联合执法队,协调行动。
二是调查摸底。对全县涉及的林木种苗生产、造林绿化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年度的造林绿化计划,并做好登记和定期回访工作,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2018年造林绿化计划统计表》(附表1)报市林业局。
三是宣传发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危害性、严重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防范意识,发动社会力量,全面防控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
(二)实施阶段:2018年2月—11月份。
2018年2-4月重点开展林木种苗检疫联合执法检查,5-11月重点开展木材及其制品检疫联合执法检查。
一是自查。对涉检单位和个人进行产地检疫、造林绿化用苗和木材及其制品检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违法案件及时查处。2-4月份每月25日前将《2018年造林绿化苗木检疫检查登记表》(附表2)和每季度25日前将《2018年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登记表》(附表3)和《2018年林木种苗和绿盾行动联合执法查处案件统计表》(附表4)上报市林业局。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份。
对联合执法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5日前将行动总结和《2018年林木种苗和绿盾行动联合执法情况统计表》(附表5)。有关表格和文字材料分别上报市森防站和市种苗站。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县林业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联合执法行动。
组 长:韩 林
副组长:王东标
成 员:由森林公安、林技中心、林检局、种苗站、林政科负责人组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实施;要整合林业执法力量,以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为骨干,森林公安、林政资源、检查站等人员参与的检疫执法队伍,集中时间,统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办案,案件卷宗规范,做到敢于执法、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推进检疫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要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县林业局将把查处有关案件情况,纳入2018年度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打假”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三)广泛开展宣传。以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宣传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检疫限制性措施、《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检疫法规政策等,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全社会对林业检疫工作的认知。主动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使林木种苗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联合检疫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林木种苗质量和检疫监管、木材及其制品检疫检查的联合执法纳入常态化管理。将苗木检疫作为造林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造林质量验收与种苗质量检疫绩效考评一并布置,组织种苗检验和检疫人员一起参与,工作业绩一同纳入考评。
附件:1.2018年造林绿化计划统计表
2.2018年造林绿化苗木检疫检查登记表
3.2018年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检查登记表
4.2018年“绿盾”行动案件统计表
5.2018年“绿盾”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