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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其他权力)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08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其他权力)
发布时间:2019-05-08 15:28 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其他权力)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运管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运管机构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计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并提供查询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运管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运管机构审核并收存培训证明,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上标注培训起止时间,并录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库,清除培训前的扣分和加分。在本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运管机构进行举报。经核实举报属实的,应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信息予以变更。






运管机构、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青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

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配置


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出租运力总体规模,制订运力投放数量

通过公开招投标的相关程序确定出租车经营者和运力指标

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

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批准;

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时,可优先考虑,或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

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不能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为中标的出租车经营者办理车辆营运相关手续。

青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

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三级(及以下)客运站信誉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考核材料(客运站应在每年的12月底前,报送有关材料);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 2025年2月28日,考核工作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客运站考核工作在次年2月至4月进行)。



考核按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核者按要求如实提供考核所需的各项材料。


实施信誉考核由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执行,在考核过程中,采取核对有关管理档案、现场查验等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不一致的,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组织调查;并对照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进行考核评分,提出考核意见及初评结论。


运管部门将初评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者,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机构网站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客运站公示期为7日)。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作出公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

 


 

经营者考核合格的,按其得分情况,分为AAA级、AA级、A级。

经营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B级)的,由负责对其进行定期考核的运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向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和期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明令停止经营。


                          



运管机构按照考核职责,将其向社会公布的考核结果记录到被考核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副本检查(考核)记录栏中(加盖“道路运输经营信誉考核结果专用章”)




青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流程图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信息

材料受理与初审(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补正

 


                                                              否

材料是否齐全



是                  

相关科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





是否同意办理


否       是

办理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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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


 

申请人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驻站办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驻站办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报分管领导审批

 

不予办理





准予 办理

驻站办工作人员制作并发放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建立核发台帐。



临时(包车)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内使用完毕后自然失效,驻站办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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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调用客运车辆加班

优先安排该客运线路上的客运企业或经营者加班,运输企业有困难或运力仍不能满足需要,可安排其他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加班。

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

加班车辆进行安全例行检查

加班车辆出具加班申请,并与客运站签订加班协议。


驻站办进行审查,报道路运输管理局批准。

驻站办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做好登记工作。

安全例检合格,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人凭合格通知单报班。

运管部门也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安全例检不合格,开具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维修企业检验员开具维修合格凭证,加盖维修企业印章。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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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受理审验资料

 


审核审验材料

不符合审验要求的,将资料退回并责令整改。


符合审验要求的,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及道路运输证做审验登记。并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

在规定期限内仍不符合审验要求的,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抄告相关单位。


承办机构:青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服务电话:0566-5021722

监督电话:0566-502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