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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907/201808-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 通告
名称: 青阳县“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 文号: 青政办〔2017〕3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8-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7 12:05 来源:交通运输局 字号:[默认 超大]


青阳县“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及池州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为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和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目标,全力推进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以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通畅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路网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养护得到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公交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2、具体目标


    (1)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全力加快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至2018年底完成521公里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实现全县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的目标。完成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120公里及“油返砂”工程150 公里建设,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到2020 年实现农村公路“组组通”。 加强平安农村公路建设。2017 年至2020 年,完成县乡道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建设450公里,完成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50座。到2020 年,基本实现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危桥安全隐患。

    (2)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建设。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执法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方式,强化农村公路路政许可及路政处罚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设置科学合理、监管全域覆盖”的农村公路治超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

3)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健全机构,落实经费。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养护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养护资金及时、稳定、足额到位。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到2020 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4)推进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形成干支公路相连,客运站场配套,以县城区为中心,乡镇(街道)为依托,农村客运站场为结点,县、乡辐射、村村相连的农村客运网络。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6-20177月)

县政府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成立“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各乡镇依据县政府出台的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77-20209月)

1)加快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县乡道交叉口“五一”工程建设。各乡镇要于2017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项目招标工作,1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并将生命安全防护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各乡(镇)政府要于2017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乡道交叉口“五小”工程摸底调查工作,7月下旬完成招标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同时,各乡(镇)政府要提前谋化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于201712月底前完成2018年计划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扎实开展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回头看”工作,各乡镇要在201710月底前完成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已完工项目路肩培土、水泥面板灌缝及交(竣)工验收工作。2018年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83公里,2019-2020年完成危桥改造工程建设40座。

2)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各乡(镇)政府要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公路底数、按照1/10公里的标准配备养护作业人员,养护作业人员要求在20177月底前落实到位。适时修订《青阳县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对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县道7000/公里、乡道5000/公路、村道1000/公路”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满足日常养护需求,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于等形式开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3)加强农村道路管理。

完善公路路政执法人员配备,县地方公路管理局按照县级公路30公里/人的标准配备落实路政执法人员5名,20186月前人员要求落实到位。各乡(镇)落实2名农村公路管理员(要求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各村落实2名护路员,相关人员要求20186月底前落实到位。扎实农村公路“三线三边”治理,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全面清理垃圾、杂物和非公路标志及路肩种植物。

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继续强化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公路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治超固定和动态监测卡点建设方案,丁桥、酉华、乔木、杨田、新河及蓉城等相关乡镇应在农村公路重要节点利用非矿办管理站点和源头治超监管子系统改建或新建治超卡点,并将动态卡点接入县级治超平台,治超卡点管理实施属地管理,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建设并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监管。卡点建成后,所有货运车辆一律上磅刷卡,超过规定装载总质量一律卸载到位后放行,对绕道不上磅强行闯卡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2017年完成酉华镇1个、丁桥镇2个、乔木乡1个、杨田镇1个、陵阳镇1个及蓉城镇1个等7个治超卡点建设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设置科学合理、监管全域覆盖”的农村公路治超网络。

4)切实运营好农村公路。

积极开展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建设,至2020年实现全县村村通公交,新增城区公交站3个,农村客运站5个,候车亭46对,新增(或延伸)公交线路10条,并拓展延伸原公交班线。城区公交站、候车亭的规划建设由县住建委负责,农村客运站候车亭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2017年,完成县城区青阳中学公交站建设,完成庙前镇6对、蓉城镇4对候车亭建设,新增(或延伸)公交线路2条。2018年,完成县城区公路北路站,丁桥镇公交站,朱备镇公交站,杨田镇公交站建设,新增候车亭18对(其中,陵阳镇11对、朱备镇2对、杜村乡3对、丁桥镇2对),新增(或延伸)公交线路3条,2019年,完成县城区望华路换乘中心建设,完成乔木乡公交站,木镇镇公交站建设,新增候车亭18对(其中,杨田镇6对、新河镇4对、酉华镇2对、乔木乡2对、木镇镇4对),新增(或延伸)公交线路5条。

3、考核验收阶段(202010-202011月)

201712月上旬对“四好农村路”实施情况实施预验收,主要对各乡镇2017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成情况、辖区内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情况、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回头看”工作及农村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201812月上旬、201912上旬分别进行年度验收,验收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202010月-2020年11月对“四好农村路”实施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活动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4、总结评比阶段(202011-202012月)

   结合前4年考核情况,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认真总结经验,剖析“四好农村路”建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成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组织落实,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县“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2、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增加等因素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财政预算、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整合政府债券、各种扶贫等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加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生命安保工程及安全“五小”工程建设资金配套力度。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逐步建立以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为基础的激励和补贴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夯实工作责任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县政府将“四好农村公路”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细化目标,充实力量,保障资金、机构、人员到位,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的目标和任务。

4、强化监督考核

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的指导督导,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