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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43X/201704-00129 组配分类: 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多举措保障棚户区改造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4-08
废止日期:
青阳县多举措保障棚户区改造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7-04-08 08:53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我县积极编制青阳县棚户区改造三年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2月初启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拆迁安置工作,制定了《青阳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范围及时限进度安排。

    二、做好货币化安置工作。棚户区改造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实行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条件下,可以申请保障房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

    三、做好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建立项目推进和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时,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工作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并多次召开现场专题调度会,梳理问题清单,现场解决问题。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棚改进展情况和成效,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共同推进棚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