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镇困难家庭居住质量,提升百姓幸福感,青阳县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截止7月底,开工60套,开工率100%,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超前谋划,落实行动。年初县政府召开2018年棚户区改造动员会,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加快进度,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房管局牵头抓总,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统筹兼顾,依法征收。在棚户区征地拆迁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最大限度为棚改群众提供实物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样化选择,缩短安置时间。棚户区改造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实行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条件下,可以申请保障房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
三是加大宣传、阳光公示。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还利用微信公众号“青阳住建”及时发布我县棚户区最新进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棚户区改造带来的好处,营造棚改浓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示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等各种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开展督查,立行立改。县房管局派出专人监管,督促施工方倒排时间,按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县政府不定期督查项目进度,通过“听、查、问、看”等方式实地查看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立即解决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进行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查找准确,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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