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报告》(青科经信组〔2019〕35号)文件收悉。根据县政府批示,同意你单位申请报废处置该批固定资产,合计总价207650.00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报废处置,所得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并及时做好会计账务和固定资产系统处理。
青阳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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