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青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报告》(青卫健办〔2019〕8号)文件收悉。根据县政府批示,同意你单位二级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报废处置该批固定资产,合计总价752901.04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报废处置,所得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并及时做好会计账务和固定资产系统处理。
青阳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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