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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528/201907-00006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04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9-03-04 16:17 来源:司法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15.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局及乡镇司法所9辆执法执勤用车,4万元为县局一辆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32万元,2018年我局新购2辆执法值勤车,2019年无公车购置。

联系方式:青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0566-5021676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qyxsfj1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