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3291528/201404-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14年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04-3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4-30 14:54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司法局2014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011号)和《青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青编〔20109号),设立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管理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政法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股、法制宣传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和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局,下辖12个司法所。县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含县委政法委员会占用编制3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高配副科级);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22名。局机关经费实行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2014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主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提升特殊人群管控能力;(三)着力提高法治化建设水平实施重点对象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实施依法治理上台阶工程。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推进普及百部重点法律工作。(四)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扩大援助范围,力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0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六)着力建设过硬班子队伍进一步深化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司法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231万元。支出预算23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8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20,000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业务经费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181万元,占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万元,占13.4 %;医疗卫生支出4.3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5.84%

 相关附件:青阳县附件: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1:青阳县司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件2:青阳县司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附件3:青阳县司法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青阳县司法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