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和社会救助工作;
2.研究指导全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老龄工作等专项社会事务;
4.管理和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5.主管全县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民政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1户,新增二级机构为流浪乞讨救助站。
纳入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和4个二级机构(福利院、殡仪馆、烈士陵园管理所、流浪乞讨救助站)。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490.42万元,支出总计490.42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5.93万元,减少31.54%。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经费和老年福利经费在2012年决算中支出,但2013年度决算中没有儿童福利经费和老年福利经费。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471.81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25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务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补助;“抚恤”113.84万元,主要用于对死亡和伤残人员的抚恤支出;“社会福利”18.89万元,主要用于对殡葬及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27万元,主要用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9.08万元,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生活救助;“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62.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11.0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4.5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0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4.0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4.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项目无说明。
附件:1.青阳县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青阳县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青阳县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青阳县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青阳县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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