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阳县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84号)要求,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减少各项污染物排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通过对重点排放企业采取限产措施,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减少3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今年我县没有企业列入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但仍要自我加压,实施更加严格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去产能。一是持续推进青阳县龙海水泥有限公司与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粉磨水泥产能置换,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定期对强力水泥、汇成水泥两户在产水泥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强化能耗限额达标,执行阶梯电价。
(二)限产重点排放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青阳县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空气质量目标工作方案》,将安徽泫氏铸造有限公司列入限产企业名单,要求对高炉炼铁工序限产30%,限产时间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时监测污染物减排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限产强度。鼓励企业在限产期间开展环保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大口径球墨铸铁管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将限产期间的损失将至最低。
(三)深入摸排落后产能,制定2018年淘汰计划
2017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等,以铸造产业、非金属材料加工业为重点,深入摸排3T以下冲天炉、煅烧石灰土窑、粘土砂手工造型批量生产铸造工艺等,编制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持续推动供给侧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经信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丁桥镇政府要确定限产管控责任人,定期监测企业生产情况,确保限产任务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措施
各乡镇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各项任务,大力推进水泥行业去产能,对照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深入摸排辖区企业,发现落后产能及时上报,并排出时间节点,按期完成淘汰任务。丁桥镇要细化限产措施,将限产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天,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管控。
(三)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扶持政策的乘数效应。推动企业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各级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多角度、多渠道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科学普及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引导企业向绿色制造、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方向发展。
2017年9月2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