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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579/201012-00137 组配分类: 采购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招租报名须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2-2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招租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0-12-20 11:1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271 字体:[ ]

一、报名竞标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且身体健康的男性。

2、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并对生猪定点屠宰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3、从事生猪生产、经营行业工作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具有肉品加工资质的企业法人和有意向在该领域发展的自然人等。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者须带本人相关工作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谈判性文件。

1、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方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2、若通过的资格符合性审查竞标者较多,青阳县国有商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择其部分报名竞标者进入竞争性谈判。

三、参与谈判的竞标者在谈判前应缴纳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

1、成交竞标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竞标者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四、谈判结束后,由各竞标单位参加谈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争性谈判报价单》。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对各竞标者提供的报价和后续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形成评判意见,报城区屠宰场招租领导小组确定成交者(报价最高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其谈判文件。

五、成交通知

1、谈判结束7日内,青阳县国有商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六、中标后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旦生效立即交清全年租赁费。

 

 

青阳县国有商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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