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价〔2018〕28号
关于上报《青阳县物价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县委办(秘书科)、县政府办(秘书科):
根据青办明电〔2018〕90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上报,请审阅。
青阳县物价局
2018年10月23日
抄送:市发改委(物价局)。
青阳县物价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
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在省、市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新时代价格工作,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切入点,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全力服务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皖南名城做出价格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贯彻落实到价格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党的建设纵深推进
积极组织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认真开展“讲、严、立”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改进措施等环节,搞清楚、弄明白8个明确14个坚持及党员义务、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关心年青同志的培养和成长,确定预备党员1名。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费收缴;多次走访、慰问包村和下派村的退休贫困党员及退伍军人。认真落实帮扶职责。围绕精准扶贫和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方略,我局多次深入组织下派村(陵阳镇杨梅村)和包村单位(杨田镇下东堡村)了解村基本情况,查找致贫原因和集体经济薄弱环节,结合村情制定了帮扶措施,从人力、技术和资金上争取多方支持。2018年,按照脱贫工作计划安排,帮扶工作实行常态化,重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每月15日上门走访,同时开展“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助推脱贫攻坚。针对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各帮扶责任人帮助解决困难18件,送去帮扶慰问资金3.5万元。局包村和下派村已脱贫户收入稳定,生产生活情况良好,没有发生因病因残等原因返贫现象,今年的拟脱贫户 5户9人的帮扶工作,各项帮扶措施按照计划及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到位。
(三)价格管理持续深化
1、降本减负,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完善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多次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关于动态调整青阳县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青价〔2018〕22号、动态调整公告第2号、第3号、第4号),大幅度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由48项减少到25项(不包括停征收费项目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精简47.9%。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30项减少到14项;政府性基金由9项减少到7项;行政审批服务前置收费由5项减少到4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不再使用,取消列入清单,由县经信委公布《青阳县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建立收费单位信息报告制度。组织开展2017年度收费统计工作(《关于开展2017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青价〔2018〕9号),共涉及收费单位165个,统计收费金额39742.7万元。认真汇总收费单位报送的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通过“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平台,做好收费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建立收费单位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收费统计及收费动态监管工作。
3、落实价格机制综合改革。调整新河镇、陵阳镇自来水价格及管网建设配套费标准、青阳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污水处理费标准、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进一步落实。
4、继续做好常规工作。受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申领、换发工作,换发《服务价格登记证》55个。价格窗口文明执法。稳妥答复群众反映问题。比如我县出租车调价问题、物业收费问题等,做到耐心细致有理有据,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价格运行保持稳定
1、扎实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及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日报工作。加强22种民生生活必需品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科学编制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每月一分析一上报。2018年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分析报告18篇,并及时通过青阳县政府政务公开网、青阳县政务信息交流群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启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价格监管调控应急机制,实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每日一监测,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开展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日报工作。根据省价格监测局部署,于7月16日至8月22日期间开展早籼稻收购价格监测日报工作,重点监测粮站、粮食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早籼稻售价价格,采集价格并上报,共计上报报表26次。
2、全面实行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强化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日常巡查。完成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对各旅游景点门票收费、香烛市场明码标价、商场超市节日促销活动等行为进行督查,严查价格欺诈行为,督促商家规范明码标价。12358价格监管平台。依法依规受理各项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业务,及时予以办结,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18年共收到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7件,办结7件,没收违法所得139.00元,退还多收价款534846.00元。
3、组织落实各类专项检查。组织完成对城市供气、供水领域和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进行重点检查,稳步开展殡葬、教育、涉企收费、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等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同时,完成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开展香烛生产成本价格调研,提醒、告诫经营户提高明码标价意识。
4、开展商品住宅价格备案。2018年,我局已办理商品住宅价格备案19件(新备案15件,备案面积171784.71平方米),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住宅商品房价格公示工作。
(五)价格公共服务优化提升
1、提升农本调查和成本调查监审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主动将数据转化为情况分析,为党委政府涉农决策和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参考。2018年我局完成了早籼稻、晚籼稻、桑蚕茧、烤烟品种的常规调查和直报调查任务,“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情况”、“农户农资购买情况”、“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收益影响情况调查”等专题调查工作及“主产区粮食收购价格电话询价报表”和“主产区化肥价格电话询价报表”工作。同时,为提升农本调查水平,我局选取庙前、杜村、乔木3个乡镇,对早籼稻、晚籼稻、烤烟、桑蚕茧的直报(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任务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培训,分别与19户农户签订协议,优化农本调查工作。开展成本监审工作,2018年开展了成本监审项目3个,青阳县第一中学男生宿舍(四人间)住宿费成本监审、青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监审和青阳县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定价成本监审。
2、强化价格认定服务。继续做好涉案、涉纪财务价格认定工作,发挥价格认定协助工作职能。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工作要求,保质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计算准确、结论真实。2018年1-10月,我局价格认证中心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共计89件,总认定标的额171.08万元。其中:涉案财产价格认定73件,认定标的额50.09万元;涉纪财产价格认定1件,认定标的额84.89万元;涉行政价格认定事项15件,认定标的额36.10万元。
3、活化价格政策宣传。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工作的认知度。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在车站、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标语,倡导价格诚信,共建和谐社会,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通过 “3.15”、“5.8”、等特殊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本,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价格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工作的整体性和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市场主体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价格认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党建和帮扶工作需要进一步扎实等等。对此,今后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继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价格工作始终,推动价格各项工作的展开。
(二)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及精准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继续聚焦目标精准发力,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精心组织、统筹规划、落实责任、精准推进,多举措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三)加强价格改革推进力度。继续落实现行各项降本减负政策,着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继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建立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四)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继续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密切关注民生商品的价格动态,对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医疗、交通、物业、旅游等行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涉企收费停征、缓征、减免政策,切实让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降低企业运营负担,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继续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行为,推动完善明码标价工作,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时规范地解答和处理价格咨询和举报,做到时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五)加强提升价格公共服务。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能力,密切关注生猪、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二是持续抓好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等基础工作,确保价格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三是加强价格法治建设及价格政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