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示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经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项目组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6-5021358;通讯地址:青阳县天柱南路与青山路交汇处中心城2二号楼八层;电子邮箱:发改委(物价局):qywujia@189.cn 。
附件:青阳县发改委(物价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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