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阳县涉企收费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皖价电〔2017〕1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7〕5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池发改价检〔2017〕294号)文件精神,县发改委(物价局)从2017年7月中旬开始对县直有关部门2016年以来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为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县发改委(物价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青价〔2017〕4号)部署安排,从执法人员中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涉企收费单位的检查事项、检查重点和时间要求均作了具体安排;检查重点是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和建设领域的收费情况及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并侧重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2016年度以来收费事项及额度较多的单位。
二、创新方法,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检查组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突出隐性违规违法行为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环保、住建、国土、气象、人社等重点单位;采取听取有关单位专项汇报、查看账簿、凭证、票据以及调查走访的方式进行。
三、 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一)取消的收费项目未及时停止收费;(二)电子政务平台未免费向企业、个人和社会开放;(三)应由行政机关委托并付费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转嫁给行政相对人等问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7〕54号)精神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以限期整改、纠正和停止违规收费为主”的处理原则,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青阳县物价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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