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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1-13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10:27 来源: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价〔2018〕23号

 

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池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转发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发改价检〔2018〕3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189201811月底。

、检查方式和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重点辖区内交通部门商业银行以及涉企收费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部门、行业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检查其中商业银行按不低于30%的比例确定被查对象每家被查商业银行至少抽取1家下属支行。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等行为。

(三)电子政务平台有关收费。重点查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为。

(四)物流领域相关收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擅自设立收费站点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减免优惠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等行为。

(五)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要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变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二)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三)各相关涉企收费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提供检查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四)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青阳县物价局

2018年8月27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