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价〔2018〕23号
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池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转发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发改价检〔2018〕37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初至2018年11月底。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重点对辖区内交通部门、商业银行以及涉企收费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部门、行业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检查,其中商业银行按不低于30%的比例确定被查对象,每家被查商业银行至少抽取1家下属支行。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等行为。
(三)电子政务平台有关收费。重点查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为。
(四)物流领域相关收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擅自设立收费站点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减免优惠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等行为。
(五)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要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转变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二)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三)各相关涉企收费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提供检查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四)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青阳县物价局
2018年8月27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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