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 > 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索引号: 003291413/201412-00022 组配分类: 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行政确认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25
废止日期:
行政确认
发布时间:2014-12-25 15:58 来源:物价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职权名称

   

办理主体

事实依据

1

行政确认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涉纪检监察案
件财物价格认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物价局价格
认证中心

《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第3条,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
201035号)第2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