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粮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粮食建设为重点,加快转变粮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粮食系统文明创建、招商引资、农村扶贫等工作。
主要目标:
正常年景全社会粮食贸易量4.2万吨,其中:收购量2.8万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达到1.4万吨;全行业实现粮油加工总产值1.8亿元;全面完成“粮安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盈利。
主要工作:
一、落实粮食政策,促进粮食流通有序发展。紧扣《池州市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稳定,促进粮食流通有序发展,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二、努力提升粮食仓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完成“粮安工程”建设,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随后组织县级验收,并及时上报材料;二是按照省粮食局的部署,完成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信息化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抓好省、县两级储备粮及最低收购价粮食的仓储管理,确保库存粮食质量不出问题。
三、加强监管,依法管理全县粮食购销市场。以“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己任,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扎实推进“依法治粮”建设。加强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粮食系统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提高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日常监管,健全全方位监督检查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粮食库存和质量的定期巡查和监管,依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二是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按时进行年审;三是认真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高与最低库存量标准,确保保价稳供;四是加强全县粮食加工企业的原粮管理,保证粮食质量不出问题。
四、加强粮食企业管理,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细化国有粮食企业目标管理各项考核指标,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让职工在公司的发展中有获得感,并积极投入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凡重大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等活动,都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透明操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导粮食加工、销售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做大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粮食企业“走出去”,与外省区粮食购销企业联营,培育产销区粮食企业联合经营模式,签订代购、代储、代工等业务;认真抓好军粮供应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粮油”、“主食厨房”两项工程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应急供应,提升青阳粮食应急保障水平;积极扶持非国有粮食企业创品牌、上规模,做出青阳县别具一格主食产业化,努力提高我县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即时公开单位财务、人事等情况;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及各国有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合格的党员;加强制度建设,防止腐败、铺张浪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的形成;认真履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则,推进国有公司的民主管理,做到决策民主、事务公开、民主监督;加强反腐倡廉组织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人、到事。
六、加强社会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围绕文明县创建工作,推进局机关及各国有公司办公场所的绿化、净化、美化环境建设;加强对全系统职工的职业教育、道德教育,树立讲大局、讲卫生、讲道德、讲和谐的新风尚;积极组织参加“党员志愿者”等公益活动, 弘扬雷锋精神,推进组团服务;二是加强双拥工作。以军粮供应为平台,创新方式,开展拥军优属、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加强信访、安全、维稳、隐患排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提升粮食行业对信访突出问题、粮食安全管理问题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建设“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到责任人,定期或根据需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系统安全无事故。五是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联系村级组织,认真开展调研,落实帮扶对象及帮扶措施;六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配合产业招商组工作,落实经费,确定专人负责招商工作;七是认真落实上级交办各项任务。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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