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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十佳”农家书屋评选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3-19
废止日期:
青阳县“十佳”农家书屋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9 10:17 来源:文广新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十佳”农家书屋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建设、管理、使用好农家书屋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县继续开展“十佳”农家书屋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县农家书屋

二、评选条件

1、村级领导重视,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

2、书屋所有设施设备保管完善、齐全。内部布局合理。

3、农家书屋所有出版物分类陈列;三个登记本齐备,借出、归还情况有详细记载;标牌、四个制度齐全并上墙;室内整洁、卫生,什物摆放有序;照明、防火、防鼠设施良好。

4、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月书刊借阅达到100册次以上,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5、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积极参县、市、省组织开展的各类读书活动,并能向有关部门和媒体报送读书征文。

6、有书屋管理员,管理员能管理好各类出版物,管理好农家书屋的配套设施,执行好各服务环节的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能够热心为农民服务,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7、认真完成县文广新局交办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8、能够做好“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工作,保证流转图书按时流转,并做好图书交接和登记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1、评选程序:实行自下而上的申报评选办法,由各乡镇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组织推荐,填写申报表,审核后报县文广新局。各乡镇杜绝轮流坐庄,确保所申报农家书屋的评选质量。

2、评选材料: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材料,统一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和申报表用纸质和电子格式报送至县文广新局。

3、申报时间:各乡镇于当年11月20日前上报县文广新局,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

4、考核评选。12月下旬开始,县文广新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点进行考核评选。

四、表彰奖励

对评出的“十佳”农家书屋颁发奖金3000元(1500元奖励给书屋管理员,1500元用于书屋添置图书)和奖牌,进行通报表彰,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组织领导

开展“十佳”农家书屋评选活动是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并通过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促进农家书屋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