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体育工作开展,提升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发挥文体中心功能作用,激发工作热情,经研究,2018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主管部门指导下的文化体育事业机构,新形势要求乡镇文体中心成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通过评优,不断增强文体中心的活力,提高服务水平,使我县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不断强化,为建设文化体育强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比条件
1、文体中心各类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实施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确保文体中心工作人员在职在岗,并聘有专职文化协管员,建立群众文化辅导点,积极争创先进乡镇文化体育活动服务中心。
2、积极开展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年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不少于12次。
3、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农民文化乐园、农家书屋和农民自办的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各类活动每年不少于16次。
4、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全年开展进村入户服务不少于12次。
5、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全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
6、加强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每季度负责当地农家书屋图书流转1次,每年开展送书到农村不少于4次。
7、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并指导村级服务点开展信息服务。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
8、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9、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10、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体育部门配置的体育器材和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
11、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和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12、书报刊阅览室藏书不低于2000册;年订阅报刊10种以上;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册。
13、加大对农民文化乐园的管理力度,组织指导好乡村文化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
1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工作日志、活动记录、财务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群文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15、认真做好日常文化和体育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三、有关要求
1、评选程序:实行自下而上的申报评选办法,由各乡镇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根据以上评比条件形成),审核后用纸质和电子格式报送至县文广新局。
2、申报时间:各乡镇于当年11月20日前上报县文广新局,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
3、考核评选:县文广新局组织人员每半年对各乡镇考评一次,上半年的考评时间为7月中下旬,下半年的考评时间为12月下旬。考评依据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打分,年度总得分取上半年考评得分的40%和下半年考评得分的60%之和。
四、表彰奖励
根据年度考评总得分评出“优秀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前三名,进行通报表彰,并分别颁发奖金和奖牌。
五、组织领导
开展“优秀文体中心”评选活动是扎实推进文体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并通过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文化体育建设,促进文体中心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