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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560/201805-00009 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2018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5-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18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1 11:46 来源:文广新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及《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文件精神和池州市33项民生工程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发挥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培训、辅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功能,发挥博物馆宣传展示和社会教育功能。

 二、目标任务

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三)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博物馆保持原所有开放内容的前提下,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

四、资金筹措

2018年,全县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1个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全部免费开放。县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补助标准为每个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每年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其中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其50%,县级财政负担其50%。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会同财政部门以及各公共文化场馆,建立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各免费开放单位要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和配套资金用到实处,确保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创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

(三)加强经费统筹。县财政局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确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大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补助资金统筹力度,会同县文广新局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审核下达。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文广新局、财政局要依据《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6号),加强指导、督促,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找缺补差,提能提效。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及《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文件精神和池州市33项民生工程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发挥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培训、辅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功能,发挥博物馆宣传展示和社会教育功能。

 二、目标任务

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三)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博物馆保持原所有开放内容的前提下,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

四、资金筹措

2018年,全县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1个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全部免费开放。县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补助标准为每个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每年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其中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其50%,县级财政负担其50%。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会同财政部门以及各公共文化场馆,建立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各免费开放单位要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和配套资金用到实处,确保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创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

(三)加强经费统筹。县财政局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确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大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补助资金统筹力度,会同县文广新局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审核下达。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文广新局、财政局要依据《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6号),加强指导、督促,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找缺补差,提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