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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510-00109 组配分类: 征收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木镇等乡镇(新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文号: 青政〔2015〕3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10-13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木镇等乡镇(新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17:04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政2015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庙前镇、陵阳镇、新河镇、丁桥镇、朱备镇、杨田镇、酉华镇、乔木乡、杜村乡等10个乡镇以及童埠新区、五溪新区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由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完成,并经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陵阳、木镇、丁桥、沙济四集镇基准地价的通知》(青政秘〔200831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河等乡镇(新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青政〔201212号)文件停止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151013  

青阳县木镇等乡镇(新区)土地定级

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的应用范围

基准地价是指在集镇规划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在某一估价基准日,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及使用年期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主要用于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指导地产交易,有利于运用经济杠杆管理土地显化企业土地资产,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确定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和合理土地税费标准提供依据

二、乡镇(新区)土地级别范围

乡镇镇区综合定级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编号

乡镇

名称

土地

级别

分布范围

1

庙前镇

1

东至佛光大道以东170;南至望华路与慕善路交口以南50、望华路、望华路与佛光大道交口以南200;西至慕善路、滨河路;北至北环路以北260、北环路、工一路以南160、工一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2

木镇镇

1

东至北河路;南至滨河北路、318国道;西至木镇内河、新竹路;北至七星河路、河堤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3

陵阳镇

1

东至九华北路以东50、九华北路与经二路之间水系一线;南至纬五路;西至103省道;北至纬二路。

2

区块一:东至九华北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省道103;北至纬一路以北300

区块二:东至经二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省道103;北至纬五路、经一路。

4

丁桥镇

1

东至牛山路、牛山路以东80;南至103省道以南160;西至茗山路;北至独山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5

酉华镇

1

东至南河;南至酉华中心幼儿园;西至撇洪沟以东20;北至支三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6

杜村乡

1

东至八都河;南至杜西公路;西至幸福路;北至纬三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7

新河镇

1

东至纬五路;南至经四路;西至纬八路以西240;北至经二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8

朱备镇

1

东至学府路、朱备大街以东30;南至公园北路;西至滨湖东路、朱备大街以西50;北至市场路。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9

杨田镇

1

东至河流;南至田中路;西至杨朱路;北至镇政府以北400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10

乔木乡

1

东至003乡道以东150;南至水系;西至邮政局;北至318国道。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11

五溪新区

1

东至经一路、经二路;南至外环路;西至九华河;北至318国道。

2

定级估价剩余范围。

童埠新区分布范围表

指导价区域

编号

指导价区域

名称

分布范围

1

童埠新区指导价区域

东至新029县道;南至主二路;西至青通河;北至支一路。

三、乡镇(新区)基准地价表

青阳县乡镇(新区)集镇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编号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商服

住宅

工业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万元/

1

庙前镇

1

630

42

430

28.67

105

7

2

325

21.67

265

17.67

105

7

2

木镇镇

1

625

41.67

375

25

105

7

2

315

21.00

210

14

105

7

3

陵阳镇

1

635

42.33

385

25.67

105

7

2

325

21.67

225

15

105

7

4

丁桥镇

1

520

34.67

320

21.33

105

7

2

270

18.00

170

11.33

105

7

5

酉华镇

1

420

28.00

290

19.33

105

7

2

270

18.00

170

11.33

105

7

6

杜村乡

1

415

27.67

285

19

105

7

2

250

16.67

170

11.33

105

7

7

新河镇

1

625

41.67

425

28.33

105

7

2

385

25.67

265

17.67

105

7

8

朱备镇

1

625

41.67

425

28.33

105

7

2

385

25.67

265

17.67

105

7

9

杨田镇

1

625

41.67

425

28.33

105

7

2

385

25.67

265

17.67

105

7

10

乔木乡

1

400

26.67

280

18.67

105

7

2

250

16.67

170

11.33

105

7

11

五溪新区

1

395

26.33

265

17.67

105

7

2

240

16.00

165

11

105

7

12

童埠

指导价

1

395

26.33

265

17.67

105

7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是指在评估估价期日201511日的区域各土地级别内商服、住宅、工业用地设定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平均容积率下,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2.本次基准地价标准为上述对应区域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收购储备以及政府管理和调控地价提供指导依据。

3.该基准地价标准执行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申请办理协议出让,住宅用地按基准地价的70%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70年;商业(含商住)、工业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按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执行,出让年限:商业40年、商住50年、工业50年。

4.该基准地价公布以后,将根据《青阳县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及具体情况,每隔2-3年进行一次更新。更新成果由有关部门组织听证,申请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通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

5.基准地价应用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