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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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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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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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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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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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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规定,方案编制依据较为充分,编制工作程序可行,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措施选择得当、方法成熟、技术上可行,可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目的。整个方案编制工作符合相关规范、指南的编制要求,同意报告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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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与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环科联系,联系人: 唐志军,联系电话:0566-5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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