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91288/201805-00067 | 组配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青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
废止日期: |
青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青阳县统计局
2018年5月4日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破解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难题,推动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95467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9437万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482474万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362769万元,增长6.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41079元,比上年增加4169元。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2.1:51:36.9变化为11.5:50.5:3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9%,比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
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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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 |
954679 |
5.4 |
第一产业 |
109437 |
3.6 |
第二产业 |
482474 |
5.1 |
工业 |
419172 |
5.5 |
建筑业 |
63302 |
2.4 |
第三产业 |
362769 |
6.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3013 |
-4.6 |
批发和零售业 |
60624 |
5.5 |
住宿和餐饮业 |
32892 |
7.4 |
金融业 |
52155 |
11.9 |
房地产业 |
25494 |
-3.7 |
营业性服务业 |
71985 |
9.1 |
非营业性服务业 |
91404 |
6.6 |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20.38万人,比上年下降0.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6.98万人,减少0.07万人;第二产业6.36万人,减少 0.18万人;第三产业7.04万人,增加0.05万人。城乡私人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9.68万人,增加0.4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96人,增加10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6%。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515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3%。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311公顷,减少403公顷;总产131281吨,增长1%。全年早稻播种面积5174公顷,产量30476吨,下降5.1%;中稻和单晚播种面积9749公顷,产量61547吨,增长8.3%;晚稻播种面积5241公顷,产量31640吨,下降5.7%。油料种植面积3114公顷,产量7225吨,下降3.2%。全年生猪出栏87897头,与去年同期持平;牛出栏619头,增长0.2%;家禽出栏390万只,增长2.4%;禽蛋产量8917吨,增长4.5%。全年肉类总产13248吨,增长2%。
2017年全县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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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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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粮 食 |
131281 |
1 |
其中:稻谷 |
123663 |
0.1 |
小麦 |
686 |
4.1 |
油 料 |
7225 |
-3.2 |
其中:油菜籽 |
6748 |
-3.4 |
棉 花 |
107 |
-47.5 |
肉 类 |
13248 |
2 |
禽 蛋 |
7642 |
-10.4 |
蔬菜及食用菌 |
54328 |
2.1 |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29.5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65%。全县拖拉机保有量8713台,农用运输车保有量380辆。农用排灌动力机械16520台。全年化肥使用量(折纯量)8676吨,增加3.6%;全年农村用电量8032万千瓦时,下降7.9%。有效灌溉面积15783公顷,节水灌溉面积1051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7年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4%。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3户,当年新增1户,截止12月份产值超亿元企业已达56户,超5亿元企业1户;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2.6%,产销率为96.55%;工业增加值能耗0.5942吨标准煤/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中,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26.4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产值增长37.75%;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业产值增长58.15%;非金属矿采选业产值增长13.9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产值下降21.49%;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2.53%;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1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增长26.73%;汽车制造业下降23.99%;纺织服装、服饰业产值下降5.1%;造纸及纸制品业下降11.76%;主要工业品产量增长不一。大米年产量1.17万吨,增长10%;阀门1.97万吨,增长23.55%;石灰石992.4万吨,下降23.37%;硫铁矿石(折含硫35%)19.6万吨,下降25%;水泥21.2万吨,增长18.21%;服装358万件,增长7.14%;铸铁件20.6万吨,增长16.72%;铜材2.1万吨,下降3.53%;中成药578.5吨,增长22.28%;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2.3万对千米,下降94.9%。
2017年全县主要工业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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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硫铁矿石(折含硫35%) |
吨 |
195677 |
-25 |
纱 |
吨 |
1406 |
28.69 |
齿轮 |
吨 |
2549.7 |
-2.77 |
石灰 |
吨 |
2541845 |
8.01 |
水泥 |
吨 |
211658 |
18.21 |
服装 |
万件 |
358.23 |
7.14 |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
217823.7 |
6.29 |
铜材 |
吨 |
21454.37 |
-3.53 |
铸钢件 |
吨 |
46524 |
0.72 |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330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4%。22家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0328.8万元,下降5.4%;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13.34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0.52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项目投资完成110.8亿元,增长12.1%。全年在建项目341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7个,10亿元以上项目3个,完成投资1151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9.5%;5000万元以上项目82个(不含亿元项目),完成投资55280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5.5%。总投资中,工业投资837993万元,增长7.9%,占投资总额的69%,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06995万元,增长40.4%。商品房销售面积246849平方米,下降29.6%;商品房销售额134111万元,下降9%。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3478.3万元。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6726.7万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6751.6万元。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30483.1万元;零售业零售额299886.3万元;住宿业零售额10028.1万元,增长10.4%;餐饮业零售额43080.8万元。
全年新增6家限上商贸单位,其中法人企业3家,大个体户6家。按类型分,零售业单位3家,住宿餐饮业单位6家。 全年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7202.1万元。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39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出口总额2253万美元,下降4.3%;进口总额2139万美元,增长30.7%。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0077万美元,增长7.4%。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297.7万人次,增长11.7%,其中入境游客17.9万人,增长14.0%。实现旅游总收入159.4亿元,增长13.8%。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3013万元,比上年下降4.6%。
全县境内公路里程1511.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3.8公里,国省道134.7公里,县道151公里,乡道299.9公里,村道872公里。全县境内火车站一个,境内铁路营业里程19.5公里。全年旅客运输量1636万人,货物运输量5523万吨;旅客运输周转量82156万人公里,货物运输周转量290725万吨公里。
全县邮电业务总收入19149.66万元,增长13.6%。其中邮政业务收入3721.66万元,增长38.9%;电信业务收入15428万元,下降5.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0603户,移动电话用户212076户,互联网用户59363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148328万元,增长0.9%。其中地方一般收入96427万元,下降11.1%;上划中央收入51586万元,增长33.7%。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64403万元,下降9.2%;非税收入32024万元,下降14.5%。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108963万元,下降2.1%,占全部财政收入的73.5%;其中,增值税增长17.3%,营业税下降95.6%,企业所得税增长5.5%。全年财政支出195746万元,增长0.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5万元,下降6.1%;科学技术支出5346万元,增长4.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127万元,下降6.1%;农林水事务支出5936万元,下降76.5%;教育支出27514万元,增长4.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883万元,增长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7万元,下降47.8%。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口径,下同)196477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32186万元,增长13.4%。其中住户存款119748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8214万元,增长8.9%;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10949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05832万元,增长22.8%。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73256万元,增长24.6%;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636240万元,增长21.5%。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小学50所(包含26处教学点),专任教师778人,在校学生145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全县有普通中学17所,专任教师1119人。其中,普通初中15所,在校学生8446人,专任教师683人,初中学龄人口毛学入率110.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9.9%;普通高中4所,在校学生6348人,专任教师436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职业高中1所,专任教师86人,在校学生1470人。幼儿园22所,专任教师234人,在园幼儿6395人。
2017年全县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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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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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招生数 |
在校生数 |
毕业生数 |
职业高中 |
767 |
1470 |
504 |
普通高中 |
2161 |
6348 |
1960 |
初中阶段 |
2916 |
8446 |
2663 |
小 学 |
2244 |
14550 |
2752 |
年末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55人,比上年减少21人。全年共申请专利735件,其中发明专利438件,增长4.3%。全年专利授权量30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6件,比去年下降79.5%。全县高新技术企业14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下降2%。全年规模以上企业R&D投入 1.33亿元,增长23.8%;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5个。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县全县共有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国家一级馆),图书馆1个(国家一级馆),影剧院1个,数字影剧院2个,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11个,农家书屋126个(其中:村级110个,社区、学校16个),农民文化乐园8个(其中:省、市级4个,自建4个)。县开发区农民工文化园(开发区职工文体中心)1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8项。年末图书馆总藏书量159345册,有效借书证数达9666个。建成运行县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大型体育场馆达3个。有线广播电视用户94600户,数字电视用户94600户。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华夏韵.家乡情”“4.23”经典诵读晚会。举办县迎新春文艺晚会、“正月十五”闹元宵·观龙灯·猜灯谜·看大戏环湖游、“重温红色经典·喜迎十九大”电影展映月、喜迎十九大“赞歌献给党”歌咏大会、“喜迎十九大·实施精准扶贫”扶贫专题和“永远跟党走”社区巡回演出等。
成功举办全国第11届马拉松自行车骑行大会资格赛青阳站积分赛和县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全县卫生计生机构161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民营医院6家(康平骨科专科医院:二级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机构2个、门诊部及诊所27个、村卫生室110个、乡镇妇计服务站11个,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心、血防机构及药具避孕机构各1个。在岗职工总数145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55人,平均每千人医生数1.86人,开设病床1276张,平均千人床位数4.73张。201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万分之0.64;婴儿死亡率万分之0.4;孕产妇住院分娩比例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全县人口出生率9.98‰,比上年下降0.6个千分点;死亡率5.08‰,提高0.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4.9‰,比上年下降1.1个千分点。年末全县总户数88449户,比上年增加6户,年末户籍人口275249人,比上年减少479人。其中男性人口141368人,占51.4%;女性人口133881人,占48.6%;平均每户家庭人口3.11人;乡村人口199561人,占72.5%。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45.6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85.5元,比上年增长8.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52.7元,比上年增长8.1%。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186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30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800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000人。农村低保年末保障人数8003人,城市低保年末保障人数1903人。年末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个,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476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24.2万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5.电信业务收入统计口径调整,2017年移动公司网内结算支出作为收入减项列账,与上年不同。
6、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正式公布一体化调查数据,与原口径数据不可比。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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