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林业发展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770号),现将上级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予以公告。 一、资金性质:中央资金 二、指标金额:24.34万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24.34万元)
三、资金用途:林业生态保护恢复
监督电话:0566-5020577 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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