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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910-00387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直工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县直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14
废止日期:
县直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4 08:55 来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3.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5万元,增加117%,主要原因:招商引资经费增加、上年度部分公务接待在本年结算。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青阳县县直工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原因:招商引资经费增加、上年度部分公务接待在本年结算。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8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5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县直机关绩效考核组工作用餐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自 2016年公车改革后,工委不再保有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