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3.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5万元,增加117%,主要原因:招商引资经费增加、上年度部分公务接待在本年结算。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青阳县县直工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原因:招商引资经费增加、上年度部分公务接待在本年结算。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8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5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县直机关绩效考核组工作用餐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自 2016年公车改革后,工委不再保有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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