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委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1万元减少支出17.1万元,主要反映为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2万元,共公务接待300批次,1800人,比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13.3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10%,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因为车归公管局统一调配,比上年度减少15.8万元,下降100%.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单位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青阳县县委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2017支出12万元,2016年青阳县县委办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2017年,青阳县县委办机关公务用车由县行管局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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