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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809-00330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1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0 10:56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9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4.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2017年青阳县委组织部接待共59批次,65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住宿、就餐费用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联系方式:50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