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7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94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部分公务接待未结算。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青阳县县直工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的餐次和标准。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县直机关绩效考核组工作用餐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自 2016年公车改革后,工委不再保有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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