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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703-00163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1 10:34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67.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3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6.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

 

二、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本单位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中没有人员出国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0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联系方式: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网站:http://czqyfy.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