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7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直工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比上年9万元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青阳县XX(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的餐次和标准。2015年青阳县直工委接待共50批次,11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经费支出。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联系方式:青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电话5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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