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2.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较2014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等规定精神,减少相关支出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2015年青阳县委组织部接待共58批次,69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青阳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502123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