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3.937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978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958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372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0.7128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和公务用车规范化。
青阳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3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7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4年青阳县统战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9783万元。2015年青阳县统战部接待共60余批次,68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589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青阳县统战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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