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委党校 > 部门预决算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003291288/201608-00337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县委党校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
青阳县县委党校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31 14:40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9.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委党校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青阳县县委党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2014支出金额6.5万元,两个年度相比持平。2015年青阳县委党校接待共91批次,81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2014支出金额3万元,两个年度相比持平。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青阳县县委党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青阳县县委党校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xwdx163@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