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9.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县委党校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青阳县县委党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2014支出金额6.5万元,两个年度相比持平。2015年青阳县委党校接待共91批次,81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2014支出金额3万元,两个年度相比持平。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5年,青阳县县委党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青阳县县委党校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xwdx16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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