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8
27.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3
22.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与2018年度本单位均没有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0团次,0人次。财政预、决算为0。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万元,下降1.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接待制度规定,注重节约,减少接待批次和陪餐人数。2018年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235批次,224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县等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青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青办发〔2015〕7 号)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费用为应急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主要用于应急事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8年末,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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