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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07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07 08:3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28200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32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00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2万元。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办公室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比2016年减少1.6万元,下降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全年公务接待135批次、243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县等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青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青办发〔2015〕7 号)规定。

(三)因公务车改革,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下降89.8%,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行管局代管车辆运行费不在本单位决算,全部由行管局进行决算;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车辆维修保养、油料和车辆费用支出等方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从而使运行费大幅度下降。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7年,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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