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阳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项目
决算数(万元)
合计
2251.4
因公出国(境)数
14.38
公务接待费
1415.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2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5.7
公务用车购置费
805.8
二、青阳县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县2016年1-12月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251.4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544.6万元,减少了293.2万元,同比下降11.52%。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87.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36.5万元,占全年预算比例87%。
1、公务接待费用全县2016年1-12月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415.5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543.1万元,减少了127.6万元,同比下降8.3%。2016年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78.7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63.2万元,占全年预算比例89.7%。全县继续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事前审批制,要求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报销时必须附件齐全。
2、公款出国(境)费用全县2016年1-12月财政拨款公款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为14.38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公款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为11.35万元,减少3.03万元,同比下降26.7%。2016年财政拨款公款出国(境)费用预算为14.89万元,比预算减少0.51万元,占全面预算比例96.5%。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全县2016年1-12月财政拨款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为821.5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为990.1万元,减少168.6万元,同比下降17%。2016年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财政拨款预算为994.3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72.8万元 ,占全年预算比例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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