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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910-00235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县委党校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14
废止日期:
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4 14:32 来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中共青阳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能

1、培训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及青年后备干部。

  2、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

  3、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好科研咨政职能。

  4、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

  5、拓宽培训渠道,组织开展对外培训工作。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阳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中共青阳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20.0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20.0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26万元,上升28.15%,主要原因:一是办班业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2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0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2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0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20.0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26万元,上升28.15%,主要原因:一是办班业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0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26万元,上升28.15%,主要原因:一是办班业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0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26万元,上升28.15%,主要原因:一是办班业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2万元,占85.05%;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55.6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5万元,占9.9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0.95万元,抚恤0.6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33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14.94万元,占3.56%;其中:住房公积金14.9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1万元,占1.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21万元、津贴补贴43.94万元、奖金20.8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62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0.33万元、退休费26.32万元、抚恤金0.68万元、医疗费5.92万元、住房公积金14.94万元;公用经费19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42万元、水费0.61万元、电费18.71万元、邮电费4.97万元、差旅费6.95万元、维修(护)费14.8万元、会议费3.6万元、培训费95.77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56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党校运行经费355.66万元,比2017年增加89.29万元,上升33.5%,主要原因:一是办班业务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阳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青阳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018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收入决算表

3、2018支出决算表

4、2018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