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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809-00329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县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1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10 10:39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职责

根据青编字〔2005〕2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办理干部考察选拔使用各项程序步骤,抓好干部培训,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同时负责老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完成县委和省、市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决算1户,与之前没有变动。 

三、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11.44万元,支出总计311.4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均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1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1.44万元,支出总计311.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均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286.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55.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行政运行和人员工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30.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9.1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7.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决算1.8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7年度决算4.8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8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11.1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1.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3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部机关干部职工变动,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增多;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131.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县乡党委换届选举,涉及印刷费用;二是机关办公室及空调维修费用;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委组织部自公车改革之后,仅一辆公务用车(定点停放)保障县领导公差使用。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组织部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科)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原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