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领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单位党的工作的批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县直科级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指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对县直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监督。
(四)指导县直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七)协助县纪委做好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县直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九)负责县直人民武装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只有工委本级决算。
三、青阳县直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114.68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114.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和支出都减少了2.1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59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2.92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了0.33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0.9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6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4.6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万元,下降1.8%。财政拨款支出114.6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59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2.92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了0.33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0.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名职工调离。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59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2.92万元;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了0.33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0.9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9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5万元,占18.5%;医疗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9万元,占2.3%;住房保障(类)支出5.94万元,占5.2%。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4.6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5.16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名人员调离。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直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直工委机关运行经费80.34万元,比2016年增加1.7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阳县直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青阳县直工委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附件:中共青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