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青编字[2002]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二)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参与组织部门考察政法部门县委管理干部和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研究加强政法综治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八)指导基层政法委员会、综治办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交办事项。(九)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十)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综治办交办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阳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8.06万元,支出总计238.0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提高。
四、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06万元,占100%。
五、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171.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71.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9.0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度决算5.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4.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12.97万元,住房公积金”决算10.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39万,主要用于涉法涉诉救助,综治,维稳,反邪教国家安全,铁路护路等 。
联系方式:青阳县委政法委 0566-5021648
附件:青阳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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