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青编字〔2005〕2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办理干部考察选拔使用各项程序步骤,抓好干部培训,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同时负责老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完成县委和省、市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县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抓主业、补短板,抓关键、强统筹,为加快建设美丽青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仅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无变化。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组织部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20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支出预算205.03万元,收入和支出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36.7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8.29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附件:青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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