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根据青阳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编字)(2002)22号文件规定,青阳县委办为全额拨款的国家机关单位,内设秘书科、信息调研科、行政科、县委机要局、县委督查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等科室。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9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1人,退休20人,长期聘用人员12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3人,合计60人。
二、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青编字(2002)2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搞好决策服务,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
2、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县委文件、电报、报告和县委负责同志的讲话稿和县委办公室文电及其它上报下达的文字材料;
3、负责县委各类重要活动、会议和县委常委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协助县委负责同志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4、负责向市委、县委综合反映各类重要信息和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为部门和基层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和县委负责同志交办重要事项的查办工作;
6、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委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分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文档处理工作;
7、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通讯和密码管理以及全县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和县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
8、负责县委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及上下左右的联络工作和县直单位之间的有关协调工作,统乔筹安排全县重要活动。
9、负责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来青视察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门和县内外党委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因公来青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
10、承担全县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委机关食堂、有关会议室和县交流干部公寓公共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12、指导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13、管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和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
14、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青阳县县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8.6万元,支出预算528.48万元,全年基本预算528.4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全年决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14万元,占7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3万元,占24.53%,医疗卫生支出8.33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占2.91%。
附件:青阳县委办公室财政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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