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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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职能
青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青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有:
1、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对下级派出人民法庭行使指定管辖权;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4、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报请上级法院国家赔偿;监督、指导下级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领导全县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8、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围绕中心,强化保障措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从宽处理具有自首、立功以及主动认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的犯罪分子,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劳动报酬、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民生改善;审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发生的案件,严厉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促进绿色发展;审理好涉及“三农”的案件,促进美好乡村建设。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中小微企业的案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和谐。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征迁工作,依法保障城镇化进程。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时分析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举措,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全面推行小额案件速裁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规范诉讼、执行中止监管工作,试行运用电子方式送达和远程电子签章等方法,提高司法效率。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优势,促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增强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各类窗口的功能作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网上立案等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利。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组织专项集中执行和清理积案活动,坚决突破执行难问题。建立法官公正办案承诺和当事人诚信诉讼承诺制度,维护诉讼秩序。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
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完善公民旁听庭审、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庭审直播力度,规范法院开放日活动,创新公开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代表、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络。认真接受诉讼监督、社会监督,落实“倍增计划”,实行“两员互聘”,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保障审判权正确行使。
(四)切实加强审判管理
健全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监管,强化节点控制,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等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导向作用,增强主动调控能力,及时解决指标数据反映的问题,促进科学决策。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五)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司法担当。加强业务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提升办案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作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守爱民如亲品格。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坚持零容忍态度,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
(六)扎实推进系统建设
提高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和职业保障,落实“两庭”和信息化建设方案,不断增强实力、激发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适当增加数量,合理调整布局,强化职能,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一线阵地和便民窗口作用。
三、部门概况
我院编制数为61个,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为57人,离退休人员为25人,聘用人员25人。我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家事法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支队、行装科、技术室、审管办、监察室、机关党委。另有陵阳、木镇、庙前三个基层法庭。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院预算收入总额为1388.94万元,支出总额为138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90.94万元,主要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办案业务费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为498.0万元,主要为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法院网络运行、干警培训等工作经费、法制宣传经费、死刑复核及执行经费、设备购置、“两庭”建设等项目支出。
(详细见附件)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0日
附件:2017法院预算公开